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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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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小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小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军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销售费用16,761,721.0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1.85%,主要是推广费减少所致;

2.本期资产减值损失10,626,698.2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31%,主要是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3.本期投资收益27,186,435.43元,较去年同期数减少85.46%,主要是处置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183,561.6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1.38%,主要业绩承诺补偿款减少所致;

5.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152,624.5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2.5%,主要是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6.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股 ,较去年同期数减少62.5%,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7.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30,223,407.1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9.14%,主要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8.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59,985.6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2.88%,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9.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089,612.5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9.83%,主要是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0.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4,586,864.8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4.54%,主要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

11.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655,202.61元,较期初数减少97.27%,主要是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2.本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361,503,383.41元,较期初数增加49.39%,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13.本期其他应收款为44,698,673.52元,较期初数增长164.5%,主要是项目投资款增加所致;

14.本期在建工程16,789,203.93元,较期初数增加39.52%,主要是在建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15.本期开发支出为761,756.96元,较期初数减少85.25%,主要是游戏版权完工所致;

16.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3,892,107.18,较期初数增加36.92%,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7.本期预收款项14,908,187.13元,较期初数增加30.24%,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8.本期应付职工薪酬6,992,826.52元,较期初数减少38.17%,主要是支付去年年终奖金所致;

19.本期其他应付款19,796,846.16元,较期初数减少91.24%,主要是支付暂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20.本期其他流动负债0元,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是确认股权处置款所致;

21.本期长期借款70,000,000元,较期初数减少41.67%,主要是归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丹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和公司财务总监竺林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丹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张丹峰先生辞职后,将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竺林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竺林芳女士辞职后,将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丹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丹峰先生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和竺林芳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将会尽快提名推荐合适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候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选举。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赵小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丹峰先生和竺林芳女士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六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六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18 年10 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5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及部分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的通知,获悉美盛控股已根据其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担保协议》的相关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3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出质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为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25日至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后终止。

此外,公司获悉美盛控股近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美盛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43,45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76%;截至本公告日,美盛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33,799,04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6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7%。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