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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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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长尹自波、总裁王玉林、财务总监周春宁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周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17年11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存续,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办理退市及注销登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7.56%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报告期末,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H股及非上市股份的换股登记(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7,413,294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以现金1847.10万元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公司合并该公司财务报表(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8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公司与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年初资产负债项目及2017年1-9月利润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影响2018年年初股东权益增加 2739.07万元,影响2017年1-9月利润总额增加445.21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8-03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假设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不发生增减变动,且假设折旧摊销全部结转当期损益的情况下,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626万元。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中材股份已完成 H 股及非上市股份的换股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材股份变更为中国建材股份。为在中国建材股份财务制度框架下,提供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业务实际,依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年限

3.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假设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不发生增减变动,且假设折旧摊销全部结转当期损益的情况下,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626万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会计估计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提供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而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在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框架下,提供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在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框架下,提供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论性意见:宁夏建材的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之独立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夏建材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8-02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定期报告编制的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8-02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出。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宁夏科进砼业有限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宁夏科进砼业有限公司收购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以现金10464.48万元收购宁夏科进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进砼业”)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银行”)2064万股股份,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是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的科进砼业持有的宁夏银行2064万股股权评估价值10464.48万元(每股评估价值为5.07元)为依据确定;同时科进砼业以现金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科进”)账面原值为5908万元左右的应收账款(含赛马科进全资子公司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收购价格与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等额。

公司收购科进砼业持有的宁夏银行2064万股股份以科进砼业收购赛马科进应收账款为前提,若科进砼业未收购赛马科进应收账款,则公司不负有收购科进砼业持有的宁夏银行股份的义务;同时科进砼业收购赛马科进应收账款,以公司收购科进砼业持有的宁夏银行股份为前提,若公司未收购科进砼业持有的宁夏银行股份,则科进砼业不负有收购赛马科进应收账款的义务。

公司本次收购科进砼业持有的宁夏银行股权事宜还需经宁夏银行董事会审议批准,如本次公司收购科进砼业持有的宁夏银行股权事宜不能获得宁夏银行董事会审议批准,则本议案所述全部交易事项自动终止。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宁夏银川市政府征收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部分土地资产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根据银川市土地储备局《关于中关村双创园规划征收土地资产的通知》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新小路的铁路专用线和部分厂前区土地(共计304.68亩)将由银川市政府征收。银川市政府将对上述土地及地上资产进行等价补偿。

经银川市土地储备局委托,宁夏博源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7年1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土地进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5569.29万元。本次征收土地地上资产为铁路专用线、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林木资产,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2040.78万元。

同意宁夏银川市政府征收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新小路厂前区土地33160.17平方米(即49.74亩)、铁路专用线土地169959.6平方米(即254.94亩)。同意宁夏银川市政府按照等价值置换原则,以土地及地上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将被征收土地置换为总价值为5569.29万元的宁夏赛马认可的其他区域的土地;地上资产由银川市政府按照评估价值2040.78万元进行现金补偿。

宁夏银川市政府征收宁夏赛马厂前区土地及铁路专用线土地是为了开展中关村“双创园”及道路、水系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且被征收的土地将由银川市政府按照评估价值进行等价值土地置换、地上资产由银川市政府按照评估价值进行现金补偿。本次被征收的宁夏赛马厂前区土地为非生产区域、铁路专用线已闲置。本次征收土地不影响宁夏赛马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0449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