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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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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葛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景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筱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7月全额兑付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息总额 672,896,000.00 元;2018年8月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5赣长运”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645,000.000元以及债券利息29,670,000元。

(2)存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增加商品车存货1,380.24万元;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和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增加商品车存货1,634.22万元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重分类调整,调整至应交税费科目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江西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回融资租赁款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新增联营企业中道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都隆福置业有限公司、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所致。

(6)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新增短期信用借款6.9756亿元。

(7)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将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转让获得的损益计入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经营业绩,公司将上年末预收的上述资产的转让款1.07亿元从预收账款科目中转出所致。

(8)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进行了年度汇算清缴,缴清了年初各项应交税费。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归还到期借款,兑付到期中期票据所致。

(10)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新增长期信用借款1.87亿元。

(11)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8月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5赣长运”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645,000.000元。

(12)递延收益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执行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通知,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执行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通知,对各类政府补助的核算重新归类予以确认,并结合财务报表的列报予以调整,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科目,用于确认和归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

(1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确认了公开转让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公开转让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产生的收益。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罚款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17年11月将拥有的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开交易的结果,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被依法确定为公司上述资产的买受人,公司将上述资产以人民币20,925万元转让给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资产转让与公司公开转让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获得的损益计入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经营业绩,使公司2018年1至9月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增加5,289.16万元,增长236.74%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2018年1至9月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33亿元;另外公司于报告期支付转让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涉及的税费,使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2017年1至9月增加5,833.88万元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公司于2017年支付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以及支出南昌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南昌西综合客运站BT建设项目和出租车服务中心工程款,使本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幅较大。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公司本期新增借款,使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8,755.717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4日、2016年7月22日与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丽斌、陆叶、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康桥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与《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由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出资,回购价款为公司收购价款和投资款,并按7%年利率加计利息,并由协议各方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对债务偿还的最终期限及股权交割事项进行明确。

2017年4月,公司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由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将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合计6,963.98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借款。

目前,公司共收到现代投资公司支付的股权回购款计5,254万元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归还的借款3,929.90万元,剩余回购款、欠款及利息等款项尚在催收中。

公司密切关注现代投资公司、张丽斌和华智远科技公司、陆叶以及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筹资情况,并已多次发函催款,持续督促相关方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本息,并清偿债务。如不能取得剩余款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68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金额为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五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解除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解除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同意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署《解除〈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解除原签署的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另行选择评估机构对屯溪汽车站地块进行评估,并在新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再次协商签订新的安置补偿协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69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为

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汽运”)拟为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汽车”)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五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人: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15号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1日

注册资本:5000.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煌

主营业务: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旅游客运、城市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汽车站经营服务、汽车经销(除小轿车)、建筑工程施工、物流配送、保险代理服务、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8,720.31万元,净资产为19,026.30万元,201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68.88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2,640.81万元,净资产为12,286.02万元,2018年1-6月共实现净利润 459.8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8日

注册地点:上饶经济开发区凤凰片区

法定代表人:邵饶辉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Volkswagen(进口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经营业务代理、咨询、服务;汽车维修、汽车租赁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恒汽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907.77万元,负债总额为2,653.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53.52万元),资产净额为4,254.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41%。2017年度天恒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19.69万元,实现净利润51.77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天恒汽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480.57万元,负债总额为3,058.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58.35万元),资产净额为4,422.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88%。2018年1至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2,043.14万元,实现净利润167.97万元。

四、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拟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在约定期间内,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连续、循环的向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和(或)票据承兑等融资,保证人在最高债权余额内对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发放贷款和(或)承兑汇票垫款而形成的债权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余额人民币柒仟万元

保证期间:自每笔债务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二年。若分期付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债权人按合同有关约定或按《贷款通则》及有关法律规定提前收回债权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下属全资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和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上饶汽运的整体利益。同时鉴于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上饶汽运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4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70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与

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解除

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

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长运”)原于2017年8月23日,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署《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对黄山长运公司位于屯溪区环城北路98号的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征收补偿,一次性给予共黄山长运房屋补偿、搬迁补偿、停业停产损失及搬迁奖励共计人民币89,854,569元(包含应付租赁业户装修及设施补偿款)。详情请见公司刊载于2017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公告》。

2018年1月2日,黄山长运收到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通知》(屯征[2017]394号),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函告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因资料收集不完整,其于2017年8月21日出具的“华民征估(屯)字【2017】公字第0702-2号房地产评估(分户)报告在一些参数取值上存在一定瑕疵,要求收回该报告。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与黄山长运于2017年8月23日签署的《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直接货币补偿方式)》,以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上述《房地产评估(分户)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现已无法继续履行,需由黄山长运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商议再行委托征收补偿价值评估等事宜。详情请见公司刊载于2018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原屯溪汽车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进展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经审慎研究与充分协商,黄山长运拟与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署《解除〈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解除原签署的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另行选择评估机构对屯溪汽车站地块进行评估,并在新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再次协商签订新的安置补偿协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征收主体: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二)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齐云大道东侧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齐国强

主营业务: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客运、快速客运;道路客运站场,旅客行包托运,小件快运经营;物流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销售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6,877.05万元,净资产为7,940.34万元,201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01.48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5,971.83万元,净资产为8,095.55万元,2018年1-6月共实现净利润175.57万元。

三、拟签署的《解除〈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二)原征收补偿协议的解除:

双方同意解除于2017年8月23日签订的《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直接货币补偿方式)》,该协议书不再履行。

(三)双方另行选择委托除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之外的评估机构对屯溪汽车站地块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承担。

(四)双方在新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协商签订新的安置补偿协议。

(五)协议生效:经双方盖章生效。

四、解除原屯溪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征收补偿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黄山长运本次拟签订《解除〈公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是基于上述安置补偿协议系以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分户)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但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已函告黄山市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因资料收集不完整,其出具的 “华民征估(屯)字【2017】公字第0702-2号房地产评估(分户)报告在一些参数取值上存在一定瑕疵,要求收回该报告,原征收补偿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经协商做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解除原屯溪站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征收补偿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0561 公司简称: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