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玮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建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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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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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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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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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与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002610SZ)签署《战略合作意向框架协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爱康科技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与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清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浙江清能受让中康电力所持有的14家光伏发电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浙江清能是由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能基金”)和浙江浙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照99.99%和0.01%的股权比例合资设立。公司作为绿能基金的LP之一,持有绿能基金20%的基金份额。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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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8-04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调整的议案》
曹路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虞国平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附简历:
虞国平,男,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8-04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调整的议案》
王莉娜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孙朝阳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莉娜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之前王莉娜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9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18年1-9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附简历:
孙朝阳,男,1965年出生,会计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主任,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5 点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 511 号梅苑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3日
至2018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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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8 年 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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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 14:00-15:00 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杭州天目山路 152 号浙能大厦 9 楼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0007)
电话:0571-87210223 传真:0571-89938659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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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8-04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18年
第三季度发电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电力》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18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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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18年前三季度发电量和上网及销售电量分别同比增加12.50%和12.35%。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