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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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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索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琳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9月30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40.8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末主营收入增加,相应报告期内未结算账款增加所致。

2、2018年9月30日预付款项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53.5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新品牌以及化妆品业务预付货款所致。

3、2018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76.7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付投资意向金及保证金所致。

4、2018年9月30日存货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42.1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新增代理品牌及为销售旺季备货所致。

5、2018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406.1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6、2018年9月30日在建工程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新增在建项目所致 。

7、2018年9月30日递延所得税资产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54.77%,主要原因为计提的坏账准备及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8、2018年9月30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35.5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为旺季备货采购量增加所致。

9、2018年9月30日预收款项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55.2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收化妆品款所致。

10、2018年9月30日应交税费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50.30% ,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缴纳税款所致。

11、2018年9月30日长期借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206.84%,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2018年9月30日应付债券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发行公司债所致。

13、2018年9月30日递延收益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递延项目转回所致。

14、2018年9月30日股本2017年12月31日增加76.4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5、2018年9月30日其他综合收益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42.46%,主要原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6、2018年1至9月税金及附加比2017年同期增加39.4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增长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17、2018年1至9月销售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81.0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增长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18、2018年1至9月管理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44.2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增长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19、2018年1至9月财务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62.2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及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20、2018年1至9月利息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117.1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及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21、2018年1至9月财务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31.0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存货增加计提的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22、2018年1-9月其他收益比2017年同期增加59.53%,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3、2018年1至9月投资收益比2017年同期减少93.50%,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2.2亿元,扣除上年同期一次性计入的投资收益影响,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7.35%

24、2018年1至9月营业外收入比2017年同期减少36.2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以及非货币性交换利得减少所致。

25、2018年1至9月利润总额比2017年同期减少46.43%,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2.2亿元,扣除上年同期一次性计入的投资收益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4.06%。

26、2018年1至9月净利润比2017年同期减少52.8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2.2亿元,扣除上年同期一次性计入的投资收益影响,本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19%。

27、2018年1至9月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比2017年同期减少57.4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2.2亿元,扣除上年同期一次性计入的投资收益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0.9%。

28、2018年1至9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2017年同期增加227.5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增加所致。

29、2018年1至9月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比2017年同期减少59.8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30、2018年1至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比2017年同期增加30.64%,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31、2018年1至9月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35.4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保证金等收回所致。

32、2018年1至9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58.0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人员增加所致。

33、2018年1至9月支付各项税费比2017年同期增加74.4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增长相应税收增加所致。

34、2018年1至9月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82.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化妆品业务增加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35、2018年1至9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2017年同期减少68.6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

36、2018年1至9月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88.25%,主要原因为上期增加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货币资金转入所致。

37、2018年1至9月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31%,主要原因为产业链公司支付的渠道经营权费用在去年集中支付,本报告期此项款项支付减少所致。

38、2018年1至9月投资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39、2018年1至9月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比2017年同期减少100.00%, 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此项业务所致。

40、2018年1至9月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投资意向金所致。

41、2018年1至9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303.1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定向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42、2018年1至9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45.4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3、2018年1至9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87.14%,主要原因为上期收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44、2018年1至9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41.5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45、2018年1至9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457.2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现金股利所致。

46、2018年1至9月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332.2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业务租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8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唐风杰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郭勇先生、邢静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邢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张晓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晓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晓龙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郭勇先生简历:

郭勇,男,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4月至2006年7月任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区域销售客户经理;2006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德国拜尔斯多夫公司大客户总监;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尚惠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8月至今任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郭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邢静女士简历:

邢静,女,197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至2013年历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业务A部经理、销售副总监;2013年至今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邢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邢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8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86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