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玲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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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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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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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742.39万元,增加比例为403.62%,主要系采购教材预付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651.71万元,减少比例为60.43%,主要系报告期收回财务资助相应利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9,423.68万元,减少比例为57.99%,主要系报告期收回财务资助本金4亿元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9,610.70万元,增加比例为64.16%,主要系秋季课本销售尚未完成,且图书备货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4,572.37万元,增加比例为38.06%,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2.5亿元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62.22万元,增加比例为100%,主要系报告期新开工门店装修工程尚未完工结转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092.60万元,减少比例为71.64%,主要系报告期缴纳各项税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369.91万元,增加比例为34.74%,主要系结账日期因素导致暂估款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670万元,增加比例为492.24%,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应付房租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84.19万元,减少比例为36.88%,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011.6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取得的银行理财收益较上年增加较多,以及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减少等共同影响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00.91万元,增加比例为204.40%,系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12.95万元,减少比例为61.5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扶持基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02.57万元,减少比例为90.28%,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门店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80.15万元,减少比例为43.05%,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影响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4,777.3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借款本金4亿元及相应利息,以及电商公司交存备付金约1.1亿元共同影响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支出净额同比增加14,823.9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理财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35亿元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支出净额同比增156.6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向股东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收到新华发行集团出具的书面函件,其承诺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日前分期将全部 6 亿元人民币债权本息清偿完毕,详见公司2018年1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新华成城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新华发行集团归还的债务本金 4 亿元及对应利息。
2、公司2018年9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议案》,根据公司优化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公司拟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新华连锁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商城路 660 号乐凯大厦的房产,详见公司2018年9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启伟
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3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闻出版行业经营性信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新闻出版》的要求,现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教材教辅发行和报刊广告业务的相关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材教辅发行业务
1、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的沪教委基系列红头文件中,明确“教学用书发行工作委托上海新华书店负责”。
2、由于公司的教材教辅发行业务系面向上海市各区县,且不同属性(如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等)的学校所执行的结算方式亦不尽相同,春季教材教辅收入通常在6月份之前确认,秋季教材教辅收入通常在12月份之前确认,故公司教材教辅发行业务仅能分别在年中和年末两个时点准确计量和披露相应的业务收入与成本情况。
二、报刊广告业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报刊广告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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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因该等报刊的发行业务不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故不适用。
②作为上海地区最大的报业传媒经营单位,公司所从事的报刊广告业务基本以上海区域为主且占有绝对市场份额。由于无官方或行业第三方权威统计信息,故无法准确计算和披露主要报刊类别在全国或地区销售量占比数据。
③公司与签约客户仅订立业务框架协议,最终双方以版面实际投放情况确认结算金额,故不适用。
此外,公司无投资新兴业态且影响重大的、应当披露的其它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3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及
债权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挂牌交易情况概述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公司拟以评估值和经审计的债权金额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上海文庙书刊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庙书刊”)50%股权和对上海文庙书刊享有的全部债权,挂牌价格底价不低于12,998,085.69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8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挂牌期间,上海文庙管理处为唯一意向受让方,最终成交价格为12,998,085.69元。2018年10月29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联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庙管理处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上海文庙管理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上海文庙管理处
2、住所:上海市文庙路215号
3、法定代表人:刘栩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101425105991B
5、宗旨和业务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保护与修缮,文物景点开放管理及相关研究。
6、举办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局
本次转让前,上海文庙管理处持有上海文庙书刊5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文庙书刊将成为上海文庙管理处全资子公司。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上海联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文庙管理处
(一)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上海文庙书刊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人民币156.90134万元债权。
(二)产权交易的方式
经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三)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299.808569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玖拾玖万捌仟零捌拾伍元陆角玖分】。其中,股权部分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142.907229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肆拾贰万玖仟零柒拾贰元贰角玖分】,债权部分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56.90134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玖仟零壹拾叁元肆角】。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389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玖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价款。除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910.808569万元【即人民币(大写)玖佰壹拾万捌仟零捌拾伍元陆角玖分】一次性支付至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甲方收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对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具有积极意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约为800万元(含税),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