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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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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05 公司简称:永鼎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莫林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思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本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永鼎欣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于2018年9月底之前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上年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上年同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每股收益等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170,563,349.30元调整为168,424,727.2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6.52%调整为6.4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从0.18元调整为0.178元。

2、公司2017年度以963,893,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3 股,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从963,893,092股调整为1,253,061,020股,2017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从0.178元调整为0.137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3.04元/股的价格对章潇心、沈雪梅共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9月18日,该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临2018-068)。

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以3.04元/股的价格,对张希超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回购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数量为978.38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8-070)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临2018-080)。

2、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含108,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投资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项目及年产10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临2018-045)等相关公告。

2018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单》。

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含108,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98,000万元(含98,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临2018-075)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