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俊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2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7名董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核查意见》。
《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购买券商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4号)同意,实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已于 2017 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98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月 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3480070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740.89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4,457.11万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为818.03万元,期末余额为15,275.14万元。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为8,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取得理财收益(含税)4,411,462.73元,未到期8,1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仍有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额度有效期: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同意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实丰文化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实丰文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实丰文化使用不超过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