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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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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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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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修订要求,公司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列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7月27日,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司所属联合体成为该项目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2018年8月6日,该项目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公司所属的联合体成为该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2018年8月22日,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与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四方共同签订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45”)
(2)2018年7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长沙联泰”)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南高院”)(2018)湘行终811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与诉讼通知书》,朱美玲、朱霞玲诉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土地审批单一案,朱美玲、朱霞玲不服原审裁判,向湖南高院提出上诉,湖南高院已受理,湖南高院通知长沙联泰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41”)
(3)2018年8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就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LTCH-JS-201801”),由联合体成员一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44”)
(4)2018年9月4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最高担保金额2亿元。(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57”)
(5)2018年9月12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58”)
(6)2018年9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设立项目公司一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作为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实施机构;2018年9月27日,公司所属联合体中标的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完成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汕头市潮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59”、“2018-060”)
(7)2018年9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的其他协议、合同和文件。(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59”)
(8)2018年9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的其他协议、合同和文件。(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18-059”)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勲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拟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对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列报进行了调整。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新报表格式列报项目的具体调整情况与年初、上年同期相应列报项目对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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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联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联泰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水的生产与供应》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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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平均水价为不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