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芸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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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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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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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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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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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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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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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4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年10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公司六楼信息化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3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46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 10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公司六楼信息化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英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4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要求。根据上述修订通知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09 公司简称:中源家居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