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新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含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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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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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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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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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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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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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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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出售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事宜
公司在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2.5%的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挂牌底价为 35,480.4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宜
公司在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46,309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5G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同意将“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该议案将在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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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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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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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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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马新强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4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在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44。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4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4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9日,于2018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40)。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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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11月15日9:00-14: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姚永川,传真电话:027-87180126,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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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4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