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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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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18-063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仲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袁春华、罗大志、周勇、刘光明、许文慧、独立董事陈友梅、柴艺娜、计维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刘亚奇、副总经理颜丽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国荣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包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所有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小江、谢 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18-064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该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33.00元/股);按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15,15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及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法律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8年10月30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中国邮政EMS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2月14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湖南省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3)邮政编码:421400

(4)联系人:谭雄毅

(5)联系电话:0734-5239008

(6)传真号码:0734-5224853

(7)其它:

1)以中国邮政EMS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