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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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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7版)

5、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34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润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二年,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8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431,813.35万元,净资产为403,084.72万元,总负债为2,028,728.6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2,3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42%。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润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诚实业”)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6楼C座481室

法定代表人:常诚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通信器材、通信设备、电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除专项规定)、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批兼零、代购代销;小型市政工程;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室内装潢;电脑图文制作、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润诚实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0.2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上海润诚实业的总资产为5,864.05万元,净资产为-106.39万元,总负债为5,970.4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81%。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34,756.5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16,065.6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46,775.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77.35%,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5,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6,760.6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1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20.0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34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周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经营性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2-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1月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