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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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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受益于销售端,制造端和供应端的持续改善;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营运周期的加快。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个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减少亏损,主要原因是产品售价略有好转,但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经营面临不确定因素较多,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存在一定风险。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8-03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13:00时在上海市罗东路1818号4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外部董事章苏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申初先生使用通讯形式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18-037)。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择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8-03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工商部门核 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1968 公司简称:宝钢包装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