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白宏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春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阿拉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与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相关公告于2017年3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中的部分资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收购方与我公司在尊重原协议的基础上正进行沟通协商,有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资产交割工作。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保障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7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宏本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王青,丁小辉、汪芳、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欧阳金琼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亦、监事李军华、郑海燕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春疆的出席情况;部分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 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立新、孙继乾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8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9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新疆新农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新农化纤重大资产出售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一08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对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