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31,60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8。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东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1,605.00万元人民币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费用支出,更好地扩张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按照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将31,60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1,60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6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4,267,390股,发行价格为20.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8,777,930.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222,064.9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140002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7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18年10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即除承销、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3月14日,公司已按照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使用募集资金18,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 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970.5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核查意见。2018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将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30,296.21万元的投资安排进行调整,其中15,578.91万元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剩余的14,717.30万元将变更至“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中。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新项目“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本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包括项目成立至今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2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存在暂时性剩余。为提高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人民币31,60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经测算,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805.22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本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总额31,605.00万元人民币,且公司承诺到期前以经营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并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从事风险投资。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1,605.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1,605.00万元人民币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费用支出,更好地扩张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按照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将31,60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齐心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将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齐心集团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