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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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李晋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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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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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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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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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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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末出租率、平均租金均根据公司持有的成熟物业统计;成熟物业指运营一年以上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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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晋昭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 900932 股票简称: 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8-038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董事邓伟利先生委托董事长李晋昭先生发表意见并签署文件。会议由董事长李晋昭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提高公司证券资产的运作效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号百控股”股票1,088,050股、“申万宏源”股票82,032,106股及下属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票2,051,075股,通过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台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8-039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本部(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学杰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8-04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至三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达262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超44万平方米,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1-9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收入为26.4亿元,同比增加8.6%。
2.至三季度末,公司在售的住宅项目主要为上海前滩东方逸品、天津海上花苑二期、苏州峰誉庭一期、上海及天津零星存量房源,以在售面积为基础计算的去化率约42%。1-9月,公司住宅物业销售签约面积85,342平方米,合同金额32.8亿元。1-9月,公司实现住宅销售现金流入40.3亿元,同比增加822%。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663 公司简称:陆家嘴
900932 陆家B股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