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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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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永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占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啸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3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标的资产为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东谷云商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矿业”)相关股东签订了《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就公司收购宇邦矿业65%的股权事项与相关方达成初步意向,宇邦矿业65%股权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公司复牌后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4,2018-046,2018-091。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的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曹永贵先生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2018年2月5日起未来12个月内(2018年2月5日至2019年2月5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等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同时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止9月4日,曹永贵先生自2018年2月9日起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累计增持金额共计16,014,054元。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04,2018-006,2018-094。

三、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总股本564,987,1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64,987,17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60,478,192股。已于2018年7月实施完毕,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71。

四、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方案为: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8-080。

五、公司控制权拟变更

2018年9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与上海稷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稷业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曹永贵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金贵银业”股份160,379,945股(占金贵银业总股本的16.70%,占其持有“金贵银业”公司股份总额的51%)转让给稷业集团,双方并同意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股权交割完成之前,曹永贵先生将其持有的“金贵银业”股份160,379,945股的表决权委托稷业集团全权行使。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8-09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贵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8-103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