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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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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刘永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春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宜相关议案,同意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11,274.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68,96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0日,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0日。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详见公司临2018-060号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临2018-088号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2018年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18年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湘西自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醴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湘西自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3,700万元,期限10年,专项用于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和一期项目提标改造PPP项目建设,以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收费权整体质押,并由其股东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7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意醴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支行办理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2,655万元,期限10年,用于债务置换,以醴陵首创一期和二期项目污水处理收费权整体质押,并由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655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舞阳县水务基础设施综合建设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资舞阳县水务基础设施综合建设PPP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94,003万元,委托运营规模4.5万吨/日,新建规模3.5万吨/日;同意公司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362万元,持有其9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ABS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供应链金融ABS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供应链金融ABS业务,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合作金融机构、申报额度、融资期限和发行利率,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全部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此次永续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

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的议案》,同意下属公司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项目规模为新建常规处理单元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单元20万吨/日,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4,03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0、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6万吨/日,本期规模3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20,840万元;同意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淮南经开区首创污水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出资人民币6,252万元,持有其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规模为30万吨/日,包括存量规模20万吨/日,新建规模10万吨/日,总投资约人民币107,311万元;同意公司设立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7,56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由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1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1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五年。

1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成都银行宜宾支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成都银行宜宾支行贷款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期限十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按年调整。

1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淮安市淮安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淮安市淮安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PPP项目,投资额约148,040万元;同意公司与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2,5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21,118.5万元,持股比例64.98%;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成立淮安市淮安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专项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注册/备案名称为准),对项目公司出资人民币9,750万元,持股比例30%;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625万元,持股比例5%;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万元,持股比例0.01%;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万元,持股比例0.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工商注册已完成。

1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投资额约人民币147,102万元(最终以政府竣工决算审计值为准),项目含新建顺义区5镇97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站共计92座,日处理污水5,660 m3,林地涵养引水渠10,200米,农村污水管网741公里,检查井35,718座,排污泵井13座,化粪池共计29,856座(上述全部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的图纸为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发起设立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该基金的联合普通合伙人(GP)为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双方拟各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为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实缴出资人民币17,404万元;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1,755万元,公司出资4,133.45万元,持股比例19%;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出资217.55万元,持股比例1%;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7,404万元,持股比例8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四川省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人民币664,476万元(最终投资额以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确认的审计结算价为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内江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项目资本金约人民币132,89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39.97%,出资约人民币53,118万元。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出资约人民币7,99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19、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投资变更的议案》,同意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投资变更,由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按照变更后的边界条件进行投资,投资额由人民币16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42,623万元(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8,979.2万元,其中: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按直接增资人民币10,757万元,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222.2万元,用于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方对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变,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7,09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20、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新乡市延津县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入园协议》。根据该协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将与河南省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以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股70%;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股30%。项目公司将负责新乡市延津县危废综合处置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该项目占地暂定为约150亩,设计规模为年处理7万吨,包括3万吨焚烧和4万吨填埋,总投资暂定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签约。

21、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曾就中国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3.56亿元,包括两个子项目:玉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设计规模为900吨/日,其中一期为600吨/日,二期为300吨/日;以及玉田县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其设计规模为350吨/日。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特许经营期为30年。

22、2018年9月11日,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于境外市场发行3年高级无抵押绿色债券2.5亿美元,利率5.625%。本次境外绿色债券发行由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维好及流动性支持契约及股权购买承诺契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于境外或境内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发行人已获取环保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新项目的兼并收购,偿还国内银行借款等,以满足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拓展境外融资渠道,推进低碳绿色经济发展,持续履行社会责任。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张萌委托董事李章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王瑞林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一环保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一水的生产与供应》的要求,现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水务行业经营数据

注:本公告水务行业经营数据为公司控股企业数据。

二、公司环保行业经营数据

公司环保领域主要涉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其他相关业务,第三季度国内新增订单总额为65,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理发电业务具体经营数据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