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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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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壮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天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义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远期结售汇合同履行完毕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与客户采用银行承兑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采用预付款结算的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及时收回政府购地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项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装修费及林地采伐规划费等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依会计准则计提递延所得税所致。

(7)其他应付款: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根据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将应付利息纳入核算所致。

(8)应付利息: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到期债券利息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减少所致。

3.1.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财务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依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3)其他收益: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外捐赠及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3.1.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批文有效期自2018年8月14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目标资产第二个财务期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1290415号),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华达利实现税后合并净利润2,885.38万美元,超过承诺的2,750万美元。业绩承诺方已实现第二个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承诺。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码:临2018-054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理想家居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家居”),根据《新加坡公司法》以法院方案收购的方式,通过现金支付收购设立于新加坡并于新交所上市的HT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华达利”或“标的资产”)的全部股份,收购完成后,华达利从新交所退市,成为理想家居的全资子公司,华达利已完成退市后续的相关手续,并于2016年9月29日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BEM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做出的关于华达利第二个业绩承诺期间(即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6年1月7日签订的《公司与BEM HOLDINGS PTE LTD及PHUA YONG TAT,PHUA YONG PIN,PHUA YONG SIN关于华达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和于2016年2月23日签订的《〈公司与BEM HOLDINGS PTE LTD及PHUA YONG TAT,PHUA YONG PIN,PHUA YONG SIN关于华达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华达利第一个财务期间(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第二个财务期间(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和第三个财务期间(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实现经审计的税后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美元、2,750万美元、3,025万美元。

如承诺期内华达利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则交易对方应对公司或子公司理想家居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目标资产第二个财务期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1290415号),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华达利实现税后合并净利润2,885.38万美元,超过承诺的2,750万美元。业绩承诺方已实现第二个业绩承诺期间(即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978 公司简称:宜华生活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