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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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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勇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桂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加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2018年8月本公司的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厦门嘉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嘉富”)100%的股权,由于厦门嘉富原系本公司的母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故上述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视同合并后形成的企业集团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编制财务报表时,相应调整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故对期初或上期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经营情况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勇峰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2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勇峰先生主持,截至10月29日已收回全部董事表决意见书。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06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截至10月29日已收回全部监事表决意见书。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064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书面确认;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4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表 :

1、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

1、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2、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 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153 公司简称:建发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