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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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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良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良求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8-07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8-08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

● 担保额度及期限11,000万元整(敞口5,500万元整),期限6个月。

●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96,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16,566.67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18%。

● 江仓能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此笔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对外担保业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江仓能源的经营发展,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其本次在2018年下半年对外担保计划范围内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申请的期限陆个月、人民币金额11,000万元整(敞口5,500万元整)信用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18年下半年对外担保中,计划为江仓能源到期续保37,900万元,已使用额度21,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16,900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江仓能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杨忠

注册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10号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炼焦发电、售电;煤化工产品及副产品生产;焦炭、化工产品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原燃材料、辅助材料、金属材料销售;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场地及房屋租赁。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瑞华审字〔2018〕4805006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 日,江仓能源资产总额为343,377.49万元,负债总额256,058.65万元,净资产87,318.8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86,582.26万元,净利润3,861.15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351,481.98万元,负债总额264,827.29万元,净资产86,654.69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32,639.43万元,净利润-787.44元。

(三)本公司与江仓能源的股权关系

本公司持有江仓能源35%股权,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本次为江仓能源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确保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江仓能源有完善的还款计划且有能力偿还借款。

(二)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对外担保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公司内部由计划财务部、法律事务部、董事会秘书部三个部门相互监督,保证担保行为的规范。

五、对外担保履行的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18年下半年对外担保计划范围内,且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七董事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96,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16,566.67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18%;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17 公司简称:西宁特钢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