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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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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公告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7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长城”)通知,创新长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2016年9月8日,创新长城将其持有的35,9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为保定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保定市创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发布的《长城汽车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2018年10月30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创新长城通知,创新长城将所持本公司的9,03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9%)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补充质押完成后,创新长城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的股份合计为45,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3%)本次质押登记日为2018 年10月29日,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创新长城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11,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04%。本次股份质押后,创新长城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10,223万股A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1.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8%。

二、本次股票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创新长城本次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补充质押目的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和平仓线,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