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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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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62 公司简称:国睿科技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靖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志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53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9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截止报告期末,电科投资累计已增持公司股份2,979,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1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明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蒋微波董事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胡明春先生、董事王德江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吴迤先生、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李鸿春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廖荣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薛海瑛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昊先生、朱军先生、陈文赛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敏 王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30日,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通知,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冰先生、刘正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吴冰,男,博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国睿兆伏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正华,男,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 究所财务部总账会计、成本组组长、所办科技秘书,现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主 持工作)、职工监事。刘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发给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公司107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长胡明春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吴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李鸿春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因董事长未出席现场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王建明董事主持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明春先生担任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胡明春先生担任董事长。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胡明春、王建明、吴迤、徐志坚、李鸿春,

其中胡明春为主任委员,王建明为副主任委员。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管亚梅、彭为、徐志坚、李鸿春、万海东,其中管亚梅为主任委员,彭为为副主任委员。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鸿春、王建明、徐志坚、吴迤、管亚梅,其中李鸿春为主任委员,王建明为副主任委员。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徐志坚、彭为、李鸿春、万海东、管亚梅,其中徐志坚为主任委员,彭为为副主任委员。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迤先生担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吴迤先生担任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昊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王昊先生担任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海瑛女士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薛海瑛女士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朱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文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陈文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铭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朱铭女士担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于上述第6、7、8、9、10、11六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吴迤先生、王昊先生、薛海瑛女士、朱军先生、陈文赛先生、朱铭女士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六位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吴迤先生担任总经理,聘任王昊先生、薛海瑛女士、朱军先生、陈文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薛海瑛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朱铭女士担任财务总监。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聘任陆亚建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人员简历

胡明春,男,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科学技术研究部职工,地面部室副主任、主任,天线与微波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天线与微波部部长,首席专家兼总体部部长,副所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迤,男,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科技部综合处处长、技术基础部部长、规划与经济运行部部长,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昊,男,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科技处副处长、驻京办主任、新区筹建办主任,南京麒麟科技创业园规划建设处处长,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薛海瑛,女,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国际合作部主管、人事组织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机关党总支书记兼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朱军,男,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第二研究部副主任、第十八研究部副主任,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文赛,男,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职工,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铭,女,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财务部预算管理、高级业务主管。

陆亚建,男,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13年7月至今任职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发给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4人,廖荣超监事因工作原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斌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徐斌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三季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三季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