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2 公司简称:宏图高科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怀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荣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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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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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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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2:根据公司与匡时文化、董国强先生签署《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匡时文化增持的公司股份的54.9%,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36个月内每年按33%、33%、34%的比例分三年解除限售;增持的公司股份的45.1%,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一次性全部解除限售。
注3:2017年1月20日,“富安达基金-兴业银行-远见2号资产管理计划”到期,袁亚非先生于当日通过北信瑞丰基金丰庆159号资产管理计划(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 ?宏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原资管计划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42,562,951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通过上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42,562,951股,持股比例为3.68%。
注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8,474,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6%,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45,4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76%;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48,474,1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7,032,955,696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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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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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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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投资情况
为布局金融科技与金融服务市场,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公告披露了拟以现金方式参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或“交易对方”)的增资入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宏图高科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临2018-023号)。此后,为推动该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展开多次磋商和沟通,有关进展内容详见《宏图高科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临2018-041、047、053号)。自筹划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鉴于交易双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的股权比例等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参与中信金租的增资意向。(详见公司临2018-065号公告)。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自2018年6月19日起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出售 “宏图高科3C连锁零售业务控制权”,即宏图高科3C连锁零售业务,包括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上述三家公司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的控制权,预计出售的股权比例分别不低于51%。本次交易方式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出售的标的资产的控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二次问询的回复中。
3、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5年9月实施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4,142,500股,行权方式均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间为2017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5日。截至2018年9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共计3,934,500股,占首期第四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94.98%,其中:2018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共计332,000股。
截至目前,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均未行权。
4、股东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拟自2018年2月3日起的6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拟增持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详见公司临2018-016号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5月3日、2018年6月2日、2018年7月2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44、2018-050、2018-060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三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实施,鉴于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9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本次增持计划待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顺延时间将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中增持资金、增持比例、增持方式等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临2018-074号公告)。
5、董事选举
鉴于公司董事巴晶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临2017-076号公告),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帆先生为公司新董事(详见公司临2018-011号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邹衍先生、仪垂林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嵩华先生、陈军先生为公司新董事(详见公司临2018-103号公告)。
6、超短期融资券2018年第一期、第二期发行完成情况
2018年1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7.5%,期限为270日,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起息日2018年1月24日(详见公司临2018-012号公告)。
2018年3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7.5%,期限为270日,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起息日2018年3月12日(详见公司临2018-024号公告)。
7、涉及仲裁
2016年11月17日,公司与申请人厦门信托签订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及回购合同》”),双方约定宏图高科将享有的对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规模为人民币6.124亿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给厦门信托,转让对价款为5亿元,并由三胞集团和袁亚非为《转让及回购合同》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笔款项尚未到期。
2018年7月23日,厦门信托发现保证人三胞集团作为被执行人卷入(2018)京03执709号执行案件。据此,厦门信托依据担保人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为理由,要求宏图高科提前支付回购款。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该款项的支付(详见公司临2018-081号公告)。
8、公司资产被冻结情况
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 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400,000,000股;公司持有的华泰证券123,169,146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492,676,584股;公司持有的富通电科33,11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66,233,000股;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1,915,722.16元已被冻结,公司持有的北京匡时100%股权已被冻结(详见公司临2018-077、094、104、127号公告)。
9、超短融融资券拟发行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临2018-008、2018-015号公告)。截至目前尚未发行。
10、中期票据拟发行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临2018-009、2018-015号公告)。截至目前尚未发行。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是由于宏图三胞为保证日常运营和偿还贷款,对传统 PC 库存加速出清,以及对乐视、暴风互联网电视等部分滞销、不动销品类进行了较大力度清理。此外,因开闭店节奏比较快,在店面调整过程中产品折价促销对产品毛利率有所拉低,预计将造成宏图三胞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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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13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三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与《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8年三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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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18年三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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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子商贸为3C电子产品零售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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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