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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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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夏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程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3.21%,其主要原因是偿还银行贷款及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8.3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货款所致。

3.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6.5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往来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存货较期初增加33.63%,主要系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进行适量备货所致。

5.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40.64%,其主要原因是预缴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46.99%,其主要原因是出售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7.报告期内,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41.7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相应应交未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3.33%,其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本金所致。

9.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07%,其主要原因是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6.21%,其主要原因是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主要原因是出售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12.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1.48%,其主要原因是收到税收返还款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国家购置税取消优惠,导致市场购车需求放缓,汽车市场竞争加剧,本年员工薪酬及财务成本提高所致。

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60.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08.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本金及收益所致;

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84.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9.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借款所致;

16.母公司报告期,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98.1%,其主要原因是偿还银行贷款及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17..母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69.5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应收账项增加所致。

18.母公司报告期,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77.7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减少所致。

19.母公司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80.3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内部往来款所致。

20.母公司报告期,存货较期初减少74.18%,其主要原因是整车款、备件减少所致。

21.母公司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3.6%,其主要原因是期末所得税负数重分类所致。

22.母公司报告期,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9.26%,其主要原因是偿还借款所致。

23..母公司报告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80.25%,其主要原因是到期兑付票据所致。

24.母公司报告期,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77.53%,其主要原因是期末增值税减少所致。

25.母公司报告期,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61.49%,其主要原因是收回内部往来款所致。

26.母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较期初减少35.49%,其主要原因是市场购车需求放缓,汽车市场竞争加剧所致。

27.母公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期初增加351.12%,其主要原因是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及坏账准备所致。

28.母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较期初大幅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股利分配所致。

29.母公司报告期,营业利润、净利润大幅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分配利润所致。

30.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35.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34.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增加以及到期兑付票据所致;

31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23.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51.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本金及收益所致;

32.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94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70.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01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亚夏”)通知,获悉安徽亚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继续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亚夏共持有公司股份152,696,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安徽亚夏累计质押135,6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8.80%,占公司总股本的16.53%。

三、备查文件

股份续质押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05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02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夏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获取了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夏耘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03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查卫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04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6,036,984.6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8,603,698.47元后,截至2018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8,739,487.89元。

在考虑公司资金运营安排的基础上,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亚夏”)认为公司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成熟、时机适当,提议以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20,335,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金额为319,931,024.4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母公司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母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以上现金分红方案由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2017年11月16日-2018年4月26日,公司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信息化建设项目”、“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暂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分案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06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