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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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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续)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会计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谷澍 财会机构负责人:张文武

附录二 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及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一、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二、杠杆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三、流动性覆盖率定量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上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最近一个季度内92个自然日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3名。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部分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易会满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二、关于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1月在境外和境内发行优先股,其中境外募集资金总额为29.4亿美元、6亿欧元和120亿元人民币,境内募集资金总额为450亿元人民币。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满足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先决条件。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一)境内优先股

1.股息率

境内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为4.5%(含税为4.5%,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2.派息金额

根据境内优先股计息本金450亿元人民币,股息率4.5%,确定本次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为20.25亿元人民币。

3.派息时间

根据境内优先股募集说明书,股息支付日期为每年11月23日,故今年本行境内优先股派发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

(二)境外优先股

1.股息率

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各币种境外优先股第一个赎回日前的初始股息率均为6%(不含税为6%,即为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双边税收协定适用税率(10%)代扣代缴所得税,根据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

2.派息金额

根据各币种境外优先股计息本金、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1)美元优先股

派发美元优先股股息1.96亿美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1.764亿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1960万美元。

(2)欧元优先股

派发欧元优先股股息4000万欧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3600万欧元,代扣代缴所得税400万欧元。

(3)人民币优先股

派发人民币优先股股息8亿元人民币,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7.2亿元人民币,代扣代缴所得税8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按2018年9月末汇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851;欧元兑人民币汇率7.99084706)折算,合计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24.69亿元人民币,实际派发时分别以相应优先股币种派发。

3.派息时间

根据境外优先股发行通函,股息支付日期为每年12月10日,故今年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三、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及应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产品创新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取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费周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费周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关于选举费周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列入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018年10月11日,费周林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此,本行董事会决定取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费周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取消股东大会议案的有关事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另行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5名。由于本行监事长空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炜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监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3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8年11月21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5月29日提名费周林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2018年10月11日,费周林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此,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费周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的议案》。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本行于2018年9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1日

至2018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因第2项议案已被取消,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再对第2项议案进行表决。

5.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8年5月30日、2018年8月31日、2018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本行监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18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本行于2018年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特别决议议案:第8、9、10、11项议案

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4、6、10、11、13项议案

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9.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第9、10、11项议案

10.更新的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普通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已经提交的普通股股东原授权委托书依然有效,但原授权委托书中的第2项议案将不计入票数。原股东大会通知中所附的优先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内容不变,依然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更新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普通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更新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普通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8年11月20日14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