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8-138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23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亚非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及主持本次会议,经推举由公司董事王彤焱女士代为主持会议,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韩光律师、杜海燕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袁亚非、卜江勇、生德伟、徐芳、张居洋以及独立董事时玉舫、胡晓明、杨春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檀加敏、周晓兵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明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二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获得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光、杜海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