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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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2017年12月26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川能源”)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承诺事项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达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持计划议案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百川能源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18元/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承诺事项暨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鉴于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4日和2018年4月20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知情不得交易,信息披露窗口期不得交易,以及法定节假日等因素影响,贤达实业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因此将本次增持计划延期至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的三个月内,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 除上述披露原因外,增持计划期间,公司邀请贤达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伯东先生全程帮助公司谈判收购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相关事项,属于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故贤达实业不能增持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贤达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股份2,020,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59%,累计增持金额为28,428,998元。贤达实业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贤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5,905,597股,与一致行动人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71,26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376,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高于50,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18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延期至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18年8月1日)后的三个月内(2018年10月31日)。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8年11月1日,公司收到贤达实业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贤达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20,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59%。本次增持前,贤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3,885,057股,占总股本的5.2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贤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5,905,597股,占总股本的5.42%。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等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