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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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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8-02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铜陵鑫克精细化工公司(以下简称“鑫克化工”)于近日收到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罚〔2018〕34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18年9月6日,安徽省环境保护第四督查组检查发现:鑫克化工生产车间二楼磷酸池(萃取槽)直接排放酸雾,部分木质盖板缺少,池体密闭不严,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磷酸一铵工段清洗液(强碱),排入萃取工段的围堰内,排液过程产生大量碱雾,未经收集直接排放,现场异味明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决定:

1、责令鑫克化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整改措施:取消了排放酸雾管道,磷酸池已密封,增设1套抽风洗涤系统,酸雾已彻底解决;碱液已引至酸中和槽,碱雾已杜绝。目前已整改完成。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指标的控制与监督,提高环保治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