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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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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石河子市车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9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石河子市车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源燃气”)收到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师市车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2018]8号),因中石油西部管道销售公司供应给石河子市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根据石河子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2015]20号)中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规定,并考虑全疆车用天然气的平均价格水平,决定适当调整石河子垦区车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1、车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2.63元/立方调整为2.8元/立方,上调幅度为6.5%。

2、市区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征收标准,由现行0.19元/立方调整为0.25元/立方。

3、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补贴标准,由现行0.23元/立方调整为0.35元/立方。

以上通知于2018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

根据公司去年同期供气量及供气结构测算,本次调整石河子垦区车用天然气价格预计将增加公司2018年收入91.8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