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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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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期超短
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8-11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期超短

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成功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木林森SCP001,债券代码:011800202),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6.60%,期限270天,到期兑付日为2018年11月4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有关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018年11月2日,公司已提前完成了上述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共支付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币524,410,958.90元。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情况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8-11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木林森”)于2018年9月26日收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批投资建设补助的通知》(义高新[2018]67号)的文件,同意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补助资金5,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日划拨至义乌木林森公司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财政扶持资金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入其他收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