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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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9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22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窦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的议案。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对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效益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该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将为公司新增年营业收入42,75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5.48%。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要求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