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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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股权的补充公告

201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8-02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民丰特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22的公告)。现根据相关要求,在“第四条、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之后增加“第五条、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之后条款序号顺延。具体如下:

第五条、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收购参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7873 号审计报告之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山打士)截止2018年8月31日净资产数值(62,707,819.28元);据此,德国Zanders GmbH持有的25%股权相对应之账面价值为15,676,954.82元。

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4,289,789.82元,主要系由民丰山打士2018年8月31日净资产数值扣除民丰山打士员工因合资公司性质改变可能离职而预提的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5,548,660.00元)之后按德国Zanders GmbH持股比例25%计算所得。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8-02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46,688,419.67元,同比下降4.3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99,549.6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4元。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 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 日、2018年11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46,688,419.67元,同比下降4.3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99,549.6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4元。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