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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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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7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6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仲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1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8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公司2018年度不再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公司拟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27260072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1001-1008房

经营范围: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服务;资产评估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以及数十年资本市场服务客户的经验,在提供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及实力。

三、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8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亦审议通过该议案。

3、公司拟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8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于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至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 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定价基准日

(4)发行数量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6)发行价格

(7)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11)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8、审议《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至7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8月31日、2018年11月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1月20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 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 并提交给本公司。

4、联系人:吴锦鹏、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78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锦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1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