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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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0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18)京02民初241号传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18)京0109执2734号执行裁定书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18)京02执706号执行通知书、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18)浙0212民初14944号传票。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内大街支行因信用证纠纷约5,002.95万元银行债务逾期一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查封、冻结了公司部分账户(包括募集资金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因公司未清偿逾期债务约1.82亿元,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查封、冻结了公司部分账户(包括募集资金账户)。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诉金额约为860万元,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查封、冻结了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账户(包括募集资金账户)。

二、诉讼事项的原因

受金融去杠杆影响,市场资金状况差,银行收缩授信,公司上半年到期融资未能顺利续贷,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受限,致使部分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加上公司对外应收款项回款较慢,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导致到期债务未能按期偿还。

三、公司后续事项安排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公司账户冻结、查封事宜,争取解除或达成和解协议,尽快解决上述涉诉事宜。公司正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缓解公司资金紧张问题,与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战略合作事宜进展已进入投资决策阶段,并且公司分别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星北控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及控股企业开展战略磋商和洽谈,为公司助力。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