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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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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2018-17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董事兼总经理杜胜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明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莫晓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刘兴灿先生因休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映红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国权、龚若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