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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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50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9,877,295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于2017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240,000股,并于2017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07,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45,44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99,877,295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为XUD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8年11月19日起上市流通。

道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天巽柏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愿承诺:自其向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6年2月2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尚不满足解禁条件,故本次不予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8年9月18日,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40,0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人。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845,440,0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0,0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11,8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8,240,000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99,877,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5%。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完成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XUD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下同),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

3、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承诺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爱柯迪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9,877,295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具体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