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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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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8-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8-19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构建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实现进一步资源共享和互融互通,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拟与延安市人民政府进行多种模式的深化合作。目前,延安市人民政府旗下投资平台延安市鼎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新沂必康全体股东新沂建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宗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徐州世宗置业有限公司、徐州运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超过50%的新沂必康股权转让事宜展开磋商。新沂必康持有公司37.9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超过50%的股权转让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9月25日、10月9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2018-164);2018年10月16日、10月23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2018-174);2018年10月31日、11月7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3、2018-190)。

停牌期间,交易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工作,对本次股权转让方案进行沟通与磋商,相关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金额较大,交易标的业务情况复杂,且股权受让方为国有企业导致审批流程耗时较长,交易最终是否能够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8-192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述

1、2018年11月12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构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促进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的快速实施、推动延安当地医药产业发展,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2、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注册资本:420224.952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深创投为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128,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

1、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建设一流药物研究基地。深创投发挥其产业投资优势,协助公司筛选优质产品和团队,推动、培育优质项目落地药物研究基地。公司发挥医药全产业链优势,围绕万亿级医药市场,以新药和仿制药研发为切入点,在陕西省建设全国一流的药物研究基地。

2、商议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可行性,包括激活延安红土基金。为推动延安产业发展,振兴当地经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投资扶持具有优秀发展前景的初创型企业,为延安当地培养一批具备上市潜力的优秀企业。

3、在时机适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商议深创投对公司进行进一步投资的可行性,继续深入参与公司的发展,为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提供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 合作机制

1、双方同意建立高层定期协商机制,通过高层领导定期互访、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共同推进战略合作的落实。

2、双方同意建立紧密协调及沟通机制,就前述项目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共同工作小组。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深创投是深圳市政府1999年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的、专业从事产业投资的公司,其资本规模和投资能力在国内创业投资机构中均名列前茅。

公司与深创投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就公司在医药产业整合与发展上达成合作意向,有利于推动延安当地医药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上述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