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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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8-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7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834号),就公司申请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