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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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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8-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8-130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因违法生产、销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3)和《关于子公司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5))。

根据《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因长春长生的违法行为,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长生;证券代码:002680)于2018年11月19日(周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