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家居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8-7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合肥市庐阳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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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段兰春女士、独立董事易德伟先生、独立董事胡亚南女士因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蔡成武先生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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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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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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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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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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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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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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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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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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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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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其中议案 1 的所有子议案,通过逐项表决,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梁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
员均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0)。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在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2、联系人:刘 磊
3、联系电话: 0551-67186564
4、传真: 0551-65203999
5、邮箱:zbom@zhibang.com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