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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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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11月23日起增加阳光人寿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于2018年11月23日起参加阳光人寿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包含后期本公司新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享有费率优惠折扣。具体的费率优惠折扣、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及参与活动方式等以阳光人寿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认购、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场外收费模式)的认购、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认购、申购费率,以及场内模式认购、申购费率、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

2、该活动解释权归阳光人寿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阳光人寿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