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行使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8-06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行使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2日,本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5中冶MTN002,代码:101569038),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为3+N年(第3年附发行人赎回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4.38%。如公司在第3年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BP(3%)(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本公司将于行权日2018年12月24日行使赎回权,赎回上述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5亿元。
2015年12月24日,本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简称:15中冶MTN003,代码:101580019),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为3+N年(第3年附发行人赎回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4.33%。如公司在第3年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BP(3%)(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本公司将于行权日2018年12月25日行使赎回权,赎回上述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5亿元。
上述行使赎回权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