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1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150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8名,代表股份数为699,211,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7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数为649,022,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24名,代表股份数为50,189,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1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24名,代表股份数为50,189,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一、二、三为累计投票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其中议案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无异议,议案三采取累积投票制实行差额选举,四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累积得票最多的前两名候选人当选股东代表监事。本次会议的议案四、五、六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徐佳东先生、席志民先生、刘标先生、高明先生、刘永成先生、安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徐佳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32,598,5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3,57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5210%。

2.选举席志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88,887,7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865,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99%。

3.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88,969,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94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931%。

4.选举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8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947,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931%。

5.选举刘永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88,969,6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947,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931%。

6.选举安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88,887,7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865,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9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孙俊英女士、贾巍女士、苏长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孙俊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88,887,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865,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99%。

2. 选举贾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0,866,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6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84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202%。

3.选举苏长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88,887,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865,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9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对四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李勇先生、周震先生、杨建新先生、李杰女士采取累积投票制实行差额选举,累积得票最多的前两名候选人杨建新先生、李杰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春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07,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7,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2%。

2.选举周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07,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7,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2%。

3.选举杨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9,022,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选举李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63,674,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76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51,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3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5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76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51,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3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5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76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51,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3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5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冯江、张鼎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