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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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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8-056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游小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淮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刘淮松先生简历情况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教享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2015年末,公司现金投资上海教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享科技)取得其40%股权。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教享科技无法达成《关于上海教享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简称:《投资协议书》)约定的2015-2017年度的盈利保证且已触发第6条“回购权”之规定,公司将依据协议向教享科技其他股东转让持有的全部4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教享科技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同意本次转让并出具经济行为批复。

公司将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教享科技4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教享科技股权。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投资协议书》第6条“回购权”条款进行确定,即转让价格按照教享科技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或按照公司对教享科技原投资总额(即人民币4,029万元)加上12%的年化收益率的孰高值予以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挂牌价格确定为5,660.45万元。

转让教享科技股权是公司依据《投资协议书》履行约定之行为,处置当期将实现约2,000万元的投资收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淮松,男,1967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8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计算机系,同年考入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1992年4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网络研究室参加工作。

1992年4至2000年2月,历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课题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太极计算机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0年2月至2010年3月,先后担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职务,兼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10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刘淮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2018-057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新园华美达酒店A楼3 层会议室IV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2日

至2018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 A 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7楼 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14: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7层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