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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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8-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6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旭升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2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4.20亿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11月22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11月26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本次可转债网下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11月26日(T+2日)结束。

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网下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申购资金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网下发行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四、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33,098手,包销金额为33,098,000元,包销比例为7.88%。

2018年11月28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五、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果汇总

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20370806、20370809

联系人:资本市场处

发行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