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酚伪麻片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10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酚伪麻片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2018年第92号)。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公司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于1994年获批生产特酚伪麻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182),于2013年12月起已主动停止生产,特酚伪麻片有效期为两年,不存在召回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10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芬太尼”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网络媒体关于芬太尼的报道,其中提及公司在研品种盐酸羟考酮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6年2月收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研制立项批件》(批件号:TYL2016-0033),申请立项研制药品名称为盐酸羟考酮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由于2017年7月原研产品在美国因为不能防止滥用而被终止上市,本项目无参比对照药,已主动终止。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拥护世界各国和地区对相关药品的严格管制。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