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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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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日一2018年1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54楼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8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周世平先生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17,979,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696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7,234,5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2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4,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58%。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8人,代表股份15,532,4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87,6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7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4,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58%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红岭臻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2,881,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5%;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14,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7%;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世平、红岭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周世平及红岭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对象关联方。周世平所持表决权股数为54,051,411股,红岭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数为31,028,703股,合计所持表决权股数为85,080,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112%。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亿钱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2,899,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2,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世平、红岭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周世平及红岭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对象关联方。周世平所持表决权股数为54,051,411股,红岭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数为31,028,703股,合计所持表决权股数为85,080,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112%。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律师和刘佳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