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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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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4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苗拥军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张亚循先生、吴学炜先生因工作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 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 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 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 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债券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第 1-9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 第1、 2、 3、 4、 5、 6、 7、 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以上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2 为逐项表决议案,均表决通过。

3、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世骏 江志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